司法局律师管理处的专家解释:
1、当事人应注意查验律师所属的律师事务所是否有省司法厅颁发的执业许可证,并查验许可证副本上是否有当年的年检记录,并可以要求律师事务所出示; 2、注意查验委托律师是否持有由省司法厅签发的《律师执业证》,并查看该证是否有当年的注册记录,无此证或有证但无当年注册记录的都不具有律师执业资格; 3、注意查验委托律师所持的《律师执业证》上标明的律师事务所与所签订的委托合同或协议上的律师事务所名称是否一致; 4、委托人应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不得与律师个人签订; 5、委托人在向律师事务所交纳律师费用后,律师事务所应出具正规的收据或发票,律师个人不得私下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