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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草分居、离婚协议服务简介         
起草分居、离婚协议服务简介
作者:管理员 文章来源:深圳婚姻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6-27 13:43:53


分居协议

在有些国家,分居是一种法律制度,分居一定期限婚姻关系自动解除,且分居期间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之间没有夫妻生活的义务,在我国,相信分居制度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被确定。

在我国婚姻法规中,分居与否是判断夫妻关系是否确已破裂的一个重要的因素。对于当事人而言,如果夫妻关系紧张,且具备分居的条件,签订分居协议在某种程度上是进入一种试离婚的状态,可给双方一段冷静思考的时间,以便平静地作出是否分手的决定;同时通过分居协议,约定分居期间财产的归属,对共同财产状况进行及时界定与处理,双方在分居期间按协议对财产行使处分权,可减少和避免在夫妻关系紧张期间以及离婚时发生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益的行为。如果万一发生夫妻关系难以继续而引致离婚诉讼时,法院会酌情考虑分居情节,同时分居协议的相关约定也是很重要的参考依据。

 

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在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是法律规定的必备材料,而且离婚协议包含离婚的意思表示、对子女的抚养权的处理、财产界定与分割,因此起草离婚协议实际上是全面运用婚姻法规的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而且协议一旦生效,双方当事人均负有按约履行权责的义务,所以离婚协议的起草对当事人的重要程度是可以想象和预见的。基于离婚协议的性质和对双方的约束力,协议离婚时,双方能签订一份完整的离婚协议,可以最大限度的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防范离婚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深圳婚姻网可根据当事人的需要提供有关“分居协议和离婚协议”的专业法律服务。

 

 

 

深圳婚姻网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爱地大厦西座8D  广东中意达律师事务所

深圳婚姻网联系电话25342818  

深圳婚姻网站长电话13724332617  陈元珍律师 

深圳婚姻网站长邮箱chenyuanzhen@acla.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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